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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亡案安全气囊没打开能追责吗?汽车产品质量损害赔偿案

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7-08

#产品质量

  汽车是人们出行常用的交通工具,汽车数量的不断上升带来的是因车祸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在发生车祸时,车辆的生产安全质量就可能决定了乘客司机的生命安全。为了保护车上人员在车祸发生时撞到方向盘死亡,大部分车辆都会安装安全气囊等安全装置。那么如果车祸伤亡案中安全气囊没打开,可以对汽车生产厂家追责吗

  一、案例介绍

  2014年1月20日,张某从新丰泰博奥公司购买一辆奥迪牌A4L30自动挡轿车,车登记在吴某名下。2015年7月25日凌晨2点35分,张某酒后驾驶这辆奥迪A4外出发生车祸,张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违反交通法规应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发生事故时,涉案车辆的安全气囊均未打开。张某的母亲吴某将车辆销售者新丰泰博奥公司与车辆生产者一汽大众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车退款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形成诉讼。一审判决后吴某不服,提出上诉。西安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奥迪车,一汽大众和经销商陕西新丰泰博奥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应承担责任,赔偿死者母亲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54万余元。

  二、法律分析

  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6条,侵权人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不仅要求产品存在缺陷,还需认定产品缺陷与客观发生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本案中司法鉴定结论显示张某驾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是因安全气囊全部未打开导致人死亡。因此表明张某的死亡与涉案汽车存在的产品缺陷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2、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一汽大众公司与新丰泰博奥公司分别作为生产者、销售者,应该承担相应的产品责任,因此本案吴某同时起诉一汽大众公司与新丰泰博奥公司,要求一汽大众公司与新丰泰博奥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无不当。

  安全气囊可以在车祸发生时,减少乘客和车内部件间发生碰撞造成的伤害。但是由于目前我们国家对汽车生产是否必须安装安全气囊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如果汽车按照了安全气囊,车祸时却没有弹出事主能否追责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您遇到了这类纠纷,可以联系本站律师为您提供分析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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