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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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于2014年5月入职某公司,其后蒋某在一次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方王某被认定为负事故全部责任。在蒋某向公司提出要求单位为其进行工伤认定时,被拒绝。见沟通无果,蒋某自行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了工伤认定,被鉴定为八级伤残。
后来,某公司提出要和其私了方案,由公司一次性赔偿吕莱各项损失10万元,蒋某同意。在公司向蒋某支付了上述款项后,某公司便以蒋某的身体不允许其继续留在单位工作为由,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蒋某认为公司的做法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某公司应按法定工伤八级的赔偿标准对其进行赔偿。那么蒋某工伤私了赔偿后反悔有用吗?
工伤私了赔偿后反悔有用吗
上述情况就工伤部分争议的发生,系由于某公司未依法为蒋某缴纳工伤保险所致,其对蒋某工伤后未能及时获得赔偿存在过错。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有关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虽然双方之间就工伤赔偿数额达成合意,但有关部门核算,蒋某的八级工伤某公司应支付的各项费用为15.3万元,鉴于某公司已支付10万元,因此某公司应就蒋某的工伤损害再承担5.3万元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