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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普法知识 > 女子在晚高峰期间在斑马线上拍艺术照涉嫌扰乱公共交通秩序

女子在晚高峰期间在斑马线上拍艺术照涉嫌扰乱公共交通秩序

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5-16

#刑事责任

近日,宁波一女子与拍摄团队在晚高峰期间在斑马线上拍摄艺术照,这样的举动对该路段的交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交警发现情况后立即制止。最后,女子和拍摄团队在交警的批评教育下认识到了该行为的危险性,结束了拍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规定: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要知道女子和拍摄团队的行为已经涉嫌聚众堵塞交通或是破坏交通秩序了,所幸女子与拍摄团队的行为并没有在该路段造成损失、酿成伤害,并及时听取劝导批评,停止了自己的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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