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5-17
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5-17
为更好的帮助中小微企业建立企业用工风险管控系统,今日律司特别邀请到了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刘淑颖律师担任课程讲师。本次直播以企业员工入职法律风险防控为核心内容,通过经典案例+法律条例解读的形式为在线观看者详细阐述了中小微企业在录取员工时如何有效规避法律风险,避免过多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企业名誉产生的不利影响。
本次直播是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指导下,由海创科技中心、E办事、安迪曼咨询、今日律司等联合主办的。截至目前,本次直播在线人数高达11211+次观看,评论区、弹幕区观众互动热度高涨,刘律师在不影响直播进度的情况下,第一时间为在场观众提出问题进行专业的分析。直播结束后,刘律师首次直播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针对本次直播课程,归纳如下政策干货以供参考: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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