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两个问题,首先给您解答能否获得精神损失费的问题:婚内出轨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夫妻应当相互忠诚的义务,违背了民法总则的公序良俗原则,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赔偿。但是,根据《民法典 》相关法律规定,必须是因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才能请求赔偿,且该过错与离婚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能否获得精神赔偿,与您离婚的直接原因和能否证明您前夫的出轨行为有直接影响。
针对起诉您的前夫和小三返还钱款的问题:《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能够举证您的前夫给小三和她孩子的所有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通过有效的司法途径请求追回相关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