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事实,可以考虑为您堂弟“抠掉对方眼珠子”属于正防卫。
在一般情况下,因为小纠纷而打架的行为,通常被认定为互殴。情节不严重的会被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话会涉嫌刑事犯罪。
但在司法实践中,本案“不想打了认输了求饶”将构成一个相当关键的转折点,互相斗殴中一方停止侵害求饶或逃跑,而另一方仍然继续紧追进行不法侵害的,此时被侵害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同时,我国法律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在一般的打架斗殴中,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相关规定: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属于重伤二级,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认定在实践中较为困难,所以遇到类似情况时若需要防卫,建议您先尽量与对方拉开距离,跑往摄像头覆盖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