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6-16
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6-16
去年5月,我一个广州的朋友因做生意周转不开,向我借款121万元,期限1年。现在期限到了,我向他要钱,他先是说再等几天,后来就联系不上人了。
我想起诉要钱,可听别人说要去广州起诉。因为我加在哈尔滨,去广州比较远。请问: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还钱,可行吗?
异地欠款可以在住所地法院起诉么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您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于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由于您是出借人,你的住所地就是合同履行地,所以,您可以向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