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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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内容里面规定了这样一条,如一对夫妻已经生育了一个子女的情况下,自愿表示不会再生二胎,终身只生一个子女,那么国家将会给这对夫妻颁发《独生子女光荣证》,拥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将会享受一定的奖励。不过从2016年国家实行二胎政策以来,《独生子女光荣证》已经取消办理,2016年及之后将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相关待遇,2016年之前拿证的家庭则不受影响。
具体奖励待遇如下:
1、拥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每月会领取10元的经济补助,领取时间从拿证之后一直到子女成年,也就是截止到子女满十八岁为止。
2、拥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还会享受产假的增加,通过工作单位的批准后,可以获得三个月的额外产假时间,不过在享受产假的同时,每月10元的经济补助将会减少发放三年。
3、拥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的子女在入学之后,一直到十八岁成年之前所需要花费的医药费,可以由父母所在的单位进行报销。
4、拥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在年老时拥有一次性经济奖励,男方为六十周岁,女方为五十五周岁,到达这个年龄时可以一次性获得不少于一千元的经济奖励。
5、拥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若孩子发生意外出现伤残、死亡等情况,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经济补助。
总之,我国法律规定了拥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可以获得各种奖励待遇,具体落实执行将有夫妻所在的单位负责,只要国家还提倡独生子女的行为,那就能够按照规定享受优势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