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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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找工作时,通常在入职的时候都会和公司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这份劳动合同公司和个人会各执一份,属于法律依据,将劳动者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以法律的形式给确定下来。
当然,虽然签订劳动合同是员工入职时公司必须要做的一件事,但也会碰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这个时候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并不等于劳动者就没有在这家公司工作,这要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就属于该公司的员工。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规定,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三要素如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所以,只要在客观事实上劳动者和公司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比如劳动者工作服工作证等工作凭证、五险一金缴纳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上班打卡考勤记录等等这些具有事实依据的记录,都可以证明劳动者和公司之间具有事实劳动关系。
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我们就有了一份保险,在遇到不公正的对待时保证我们的合法权益,当然,在这里还是建议大家在入职时就要签订劳动合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