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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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老师马上退休,想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养老,找来找去就看中了小桃家的老房子。钱老师和小桃商量:“租金咱们好商量,但我想租30年,行不行?”钱老师的这个条件,小桃能答应吗?
不可以,法律对租赁期限有限制,最长不超过20年,否则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小桃与钱老师商量后双方同意租赁期限为10年,合同期满如果钱老师想继续租再商量。谈妥后,双方共同起草了一份书面合同,并签字。可一年后钱老师就提出房子太破不想住了,要退租。小桃当然不同意。可钱老师却说:“咱们的合同又没有到相关部门备案,根本没有效力,我想解除就解除。”钱老师的这种说法站得住脚吗?
钱老师的说的不对。租赁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不备案也不影响合同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未到约定租期提前退租,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可以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赔偿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