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城市关闭
热门城市
ABCD
EFGH
JKL
MNP
QRST
WXYZ
首页 > 普法知识 > 男子花14万为女友买车,分手后还能要回来么?

男子花14万为女友买车,分手后还能要回来么?

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5-16

#赠与合同

唐某与马某与2018年相遇认识,两人在相处过程中逐渐产生好感。2020年7月,两人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做结婚准备。同年7月下旬,唐某花费14万余元给女友购买了一辆大众牌小轿车,并登记在女友个人名下。2021年3月,马某以需要偿还个人借款为由,向唐某索要10万元,并称只要唐某帮自己还了10万元就马上领结婚证。

唐某称,自己也是这时候才发现,马某在与自己交往过程中一直隐瞒个人债务,且有借婚姻谋取财物的行为,便拒绝了马某的要求,后两人分手。在向女方索要车辆遭拒后,唐某一纸诉状把马某告上西充县人民法院,请求解除车辆的赠与合同。唐某认为,当初为了方便两人婚后共同生活而以马某名义购买的车辆,属于法律规定的附条件的赠与合同,现因马某原因双方不能登记结婚,自己可以解除赠与合同,要求马某返还车辆。

法院审理认为,唐某自愿出资为马某购车,车辆登记在马某名下,并一直由马某使用,双方形成的是车辆赠与合同关系。在该赠与合同中,唐某系基于尽快与马某建立恋爱关系而作出的赠与意思表示,此后两人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该赠与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唐某称系基于与马某结婚的目的进行赠与,与其赠与时体现的意思表示不相符,对唐某提出的因结婚目的不能实现而应解除赠与合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唐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唐某是在2020年7月为了尽快与马某确立恋爱关系而赠送了一辆小汽车,随后两人也确实确立了恋爱关系,所以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一经送出,一般来说不能再要回来,但是,如果赠送的礼物价值很大,而且赠送方是以结婚为目的,那么如果最终双方没能结婚,接受礼物的一方应该将礼物返还。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赠与纠纷非常多,一方基于结婚的目的,赠与另一方财物之后,当没有结婚可能或者分手时,赠与人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物的,受赠人应当予以返还赠与的财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

808 浏览  ·  103 收藏
身份验证
获取验证码
再次发送(60 S)
手机号将自动注册账号,今日律司依法保护你的隐私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