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城市关闭
热门城市
ABCD
EFGH
JKL
MNP
QRST
WXYZ
首页 > 普法知识 > 精神病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么?会如何处罚?

精神病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么?会如何处罚?

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5-16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在能够正确认识控制自己行为的基础上,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

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第一类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第二类是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第三类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像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只有对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作出正确的估价和认定,才能保障刑罚的准确适用。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经鉴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具有责任能力:

1、具有精神疾病的既往史,但实施危害行为时并无精神异常;

2、精神疾病的间歇期,精神症状已经完全消失。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


807 浏览  ·  123 收藏
身份验证
获取验证码
再次发送(60 S)
手机号将自动注册账号,今日律司依法保护你的隐私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