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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伤者送医后逃跑的算交通肇事逃逸吗?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5-30

#交通肇事

  肇事逃逸是交通事故中刑罚较重的一种,而这种妄想丢下伤者逃跑躲避责任的侥幸行为往往会被司法严惩。但是还有一部分人抱着万一被抓了也不算逃逸,如果没被抓更好的心理将伤者送医后又逃跑。那么将伤者送医后逃跑的还算交通肇事逃逸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一、案例

  2020年11月21日19时51分,杜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沁阳市适居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鹏海建材城门口,追尾前方同向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被害人辛某某,造成辛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认定,杜某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辛某某承担此事故次要责任。

  肇事后,杜某某拨打110、120,随120救护车到沁阳市人民医院预交医疗费后逃逸。2020年11月23日,杜某某到沁阳市公安局投案。后辛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如您寻求专业法律知识帮助,可以联系本站律师在线咨询

  二、司法解读:

  法院认为,杜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杜某某肇事后拨打110、120逃逸后又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司法实践中,对肇事后已离开事故现场还没有来得及投案即被抓获或是扭送的肇事人,应当根据客观情形准确判断他们的主观目的。肇事后运送伤者去医院抢救,在未来得及报案前,就在途中或医院被抓获的,一般应认定为无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若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又偷偷离开的,有报案条件和可能而不予报案,事后又被抓获的,应当认定为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在基于临时躲避被害人亲属加害的情况下,如确无条件和可能及时报案即被抓获的,不属于肇事后逃逸;反之,在临时躲避情形消失后,在有报案条件及可能的情况下,仍不予报案而继续逃避的,其性质又转化为肇事后逃逸。

  所以像本案中将伤者送医后出于逃避心理逃跑的,属于肇事逃逸行为,会加重刑罚,只有临时躲避的情况才有可能不属于肇事逃逸。不过,具体的案例会有不一样的实际情况,如果您需要专业律师的分析,可以在本站寻找在线律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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