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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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检察网上公布了一起涉嫌故意杀人、侮辱尸体罪的案件。这起恶性杀人案件发生于湖南长沙,2015年嫌疑人王海在他人的介绍下,认识了姚琳并与其确立恋爱关系,当时姚琳还带着女儿姚婷(被害人)一起生活。在2017年,嫌疑人王海与姚琳同居,此后姚琳与嫌疑人王海决定分手。
当时在公安机关的调节下,二人达成协议,有姚琳支付7万元给嫌疑人王海。可是等钱款到账后,嫌疑人王海觉得自己吃亏,要求对方进一步补偿,他不断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索要钱财等方式,多次纠缠姚琳。但姚琳始终没有让步,这一行为也使嫌犯王海怀恨在心,并决定要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2017年7月18日21时左右,嫌犯王海便偷偷潜入了姚琳住的小区,并躲在姚琳家的楼梯间。期间恰逢姚琳的的女儿姚婷回家,嫌犯王海趁被害人姚婷掏出钥匙打开家门时蹿出,用手勒住她的脖子,准备控制住对方,遭到了被害人姚婷的激烈反抗,嫌犯王海便将她按倒在地上,掐住喉咙处数分钟,直至对方完全失去呼吸。
作案人王海将被害人姚婷杀害后,又将她的尸体拖入屋内,对被害人尸体进行奸污后逃离现场,此年被害人姚婷仅19岁。
7月1日,嫌犯王海在益阳一处农场被警方抓获,并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长沙市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被告人王海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被告人王海还对他人尸体实施奸淫,应当以侮辱尸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海犯数罪,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数罪并罚。
我国刑法规定了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该罪为选择性罪名,侮辱尸体罪是其中一个罪名。侮辱尸体罪,指的是直接对尸体实施凌辱行为,并不以公然为必要,可以是暴力行为,也可以是非暴力行为。
侮辱尸体罪与强奸罪在特定情况下易产生混淆,对于先奸后杀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对于先杀后奸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与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强奸侵害的是妇女的性自主权,性自主权以生命权为依托,失去生命后无强奸罪的存在基础。根据刑法规定,犯侮辱尸体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两罪数罪并罚本案中的嫌犯王海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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