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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每日说法 > 被公司开除了,有补偿吗?

被公司开除了,有补偿吗?

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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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补偿,要分情况讨论:

 

下列情形,公司将不会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如果是以下的情况,有补偿。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1个月工资的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如果公司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4、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

 

5、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经济补偿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辞退员工的情况有很多种,如果员工确实犯了错误而且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岗位确实不适合的,那么还是可以辞退员工的,但是如果违规辞退员工的,那么公司还应该作出相应的赔偿,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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