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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券(第一批)的通知

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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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根据《关于推进北京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京经信发〔2019〕86号)相关要求,为有效发挥政府财政资金作用,创新企业服务模式,2020年市经济信息化局安排第一批“专精特新”服务券(以下简称服务券)发放给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发券时间:


  8月26日10:00-8月28日16:00


  2.发券额度:


  服务券发放额度分配:第一批为800万元,后续批次发放根据前序批次回收额而定。


  3.申领原则:


  企业于规定的服务券发放时间登录服务券系统,(https://www.smebj.cn/ncms/zjtx/zjtx.html)按需申领服务券,每张服务券的面额为1万元,可多张申请、叠加使用,每批次每家企业可申领至多不超过20万元的服务券(企业一年可使用的服务券额度上限为不超过20万)如当批次额满则停止申领。

  

        4.使用支付:


  持有服务券的企业应在服务券有效使用期内(30个自然日)在服务券系统选择服务产品下单、打印服务申请记录。


  企业未在服务券有效使用期内下单、打印服务申请记录,系统将自动收回其领到的服务券额度,不占用该企业当年使用额度。


  5.核实兑现:


  服务商收取企业的服务券后,可向我市服务券承办单位(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核实兑现。


  服务商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服务券工作,如在服务过程中有恶意串通、制造虚假材料骗取服务券补助资金和欺诈服务对象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全部服务券兑现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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