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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爱问答 > 丈夫遗嘱财产全部留给妹妹有效吗?

丈夫遗嘱财产全部留给妹妹有效吗?

关键字:民法,继承
最新修订 | 2022-07-18
问题描述
Description of the problem
我女儿今年五岁,老公因为人为事故去世了获得了8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我们家有一套婚后买的住房,现有存款60万,算上80万的死亡赔偿金一共有140万现金,老公去世前曾留过遗嘱,死后全部遗产都留给妹妹,但是我觉得这不公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如何分配呢?
法律指引
Legal guidance

虽然同为现金,但80万元死亡赔偿金和60万元存款应该分开来看。

第一部分: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安抚和赔偿,并不属于遗产。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当属于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近亲属共同享有,一般是平均分配,但实践中会考虑死者近亲属的不同情况,会适当照顾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的利益。

第二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住房以及存款60万,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归您所有,而另一半才应当作为遗产处理。

第三部分,遗嘱。您丈夫生前留有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其妹妹,但结合案情,您还有个5岁的女儿,遗嘱人没有给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份额,所以遗嘱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在处理遗产时,应当为女儿留下必要份额后,再按照遗嘱处理。

相关法条
Basis of the 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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