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算同伙。
您同事的行为虽然表面上是盗窃,实为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那么为什么说您的同事不算盗窃罪呢,这就是盗窃和职务侵占的品质区别,即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虽然您的同事欺骗您“家人需要做手术”,才顺利跟您调班,但调班后仓库确实归属于他保管,在他保管的期间内窃取了公司的两箱面霜,符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窃取财务的条件。但是否属于犯罪,还要经过法院审判以后才能确定》
至于私自调班,这个目前不属于违法行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不算嫌疑人的同伙。但需要参考您公司的规章制度,接受公司内部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