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行使留置权。您与该客户成立的是承揽合同。“客户找各种借口不给我们钱”推定为该客户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款项,构成违约。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方法一: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您可以行使留置权。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并应当通知客户在不少于60日的期限内支付剩余款项,逾期仍不履行的,可以与其协商将留置的工作成果折价,也可以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拍卖、变卖该工作成果,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方法二:您可以将该客户诉至法院,请求其支付剩余款项,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作出同时履行的判决,即您的客户向您支付剩余款项,同时您需要向客户交付已完工的项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