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老人的儿子涉嫌虐待罪以及虐待被看护人罪,保姆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
首先,儿子作为老人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看见母亲从轮椅上摔下来,不去扶反而踢了两脚,属于虐待行为。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成立虐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犯罪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犯罪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具体要不要判刑,要判多少年,还要等法院判决后才可确定。
另外保姆作为被雇佣看护老人的人员,负有看护职责,却听从老人儿子的教唆虐待老人,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那么同时老人儿子也要为其教唆行为承担责任。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